店铺转让要通过房东,需经房东同意。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租人唯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可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
店铺转让合同值得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转让人的一般情形
1、做为受让人,为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倘若转让人是房屋的全部人,必须拥有产权正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它有关证件;倘若转让人不是房屋的全部人,转让人必须拥有转让权。
2、在合同中约定,商铺的一般信息,包含:商铺的位置、实际有效使用面积、有关的配套设施等。
(二)转让合同之转让物条款
在合同中约定,转让物品包含店面以及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它全部设备。双方应明确所转让的物品,提倡双方可以拟定一份转让财物清单。
(三)转让合同之交接条款
1、在合同中约定,店面的交接时间,确定具体日期,若因一方的原因影响店面没办法如期交接,应给予另外一方一定的补偿。
2、在合同中约定店面交接时,转让人应腾空非转让财物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维持店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3、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店面交接手续时,应由双方实行现场验收,点验、接收有关财物。
4、在合同中约定,交接时受让人发觉转让店面不相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受让人有权拒绝交接,转让人应立刻整改、修理,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
(四)转让合同之保障金及转让费条款
1、出于尽力防止风险,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受让人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转让人一定的保障金,应按照实际情形在转让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
2、在合同中应对转让费实行更多细节约定。①转让费,包含一切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它有关花费。②转让费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五)转让合同之拆迁补偿条款
当前因为规划原因影响的拆迁经常发生,在合同中约定,转让店面在转让期内遭遇政府拆迁或其它因素给受让人经营造成影响的情形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费。由于政府规划,国家征用原因拆迁店面的,有关补偿的归属应实行明确约定。
(六)转让合同之转让手续
在合同中约定,转让人有义务协助受让人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受让人要立刻凭鉴定合同及其它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好更名登记手续。
(七)其它事项
应按照实际情形对转让期限、转租、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下降合同履行风险和保障合同顺利履行,并尽最大的努力确保做为受让人的合法、合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