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有红、绿、蓝三种颜色。红色的是房屋全部权证,表示的是买房人所购房屋属于商品房,买房人可以对房屋行使占有、转让、出租、使用等权利。绿色的是房地产全部权证,也就是“使用权证”,表示着房屋属于小产权房,买房人只具有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当做自己的财产处置。蓝色的叫作集体土地使用证,大多指的是一些农村自建房,比较少见,也同样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房产证的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全部权归属的书面正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一共有状况以及是不是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源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拥有独立建筑构造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含区分全部的房屋)唯有一个全部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全部权登记,而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全部权人发放,如房屋系一共有,在房屋全部权证之外,还可向一共有权人发放一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形实行登记以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正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房产证办理手续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不是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不是完备。
2、买卖双方实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它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带上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户籍本、《商品房售卖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带上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户籍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3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全部的整栋楼的房屋全部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售卖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