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登记的房屋所有权通常归谁呢?

预售登记的房屋全部权归开发商。虽然已经实行了房屋预告登记,但是由于没有实行最后的过户,理所当然这个时候房屋的产权依然属于开发商,但是这类型产权是不完全的,在没有卖房者的同意情形下,开发商不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因为房屋已经实行了预告登记,更加杜绝了善意第三人在善意情形下获得该房产的可能,倘若其它人去过户,则房管局会发觉该房屋已经实行了预告登记,进而不会再为其它人办理过户。

预告登记的保障期间有制约。按照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实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而买房人务必要在可以实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实行正式过户,不然法律将不再保障。

在实行预告登记时必须明确开发商是不是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避免开发商制造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欺骗购房者,必须要找专业人员对许可证实行鉴别。另处在申请预告登记时,需要预备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等有关材料。

预售登记的房屋所有权通常归谁呢?

预售登记的房屋可以买吗
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当然是可以买的,预售许可证大多数是由当地的房管部门实行颁发,只要有此证即可实行售房,而对与购房者也同样是可以不用担心的购买此房子,只要签订了合同即可受到法律的保障。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卖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房地产商在售卖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全部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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