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可以自己办理不动产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一般单位实行登记。不动产单元拥有惟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该遵循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买房后,业主可以带上有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证。
业主自己办理不动产证的流程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且把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办理所需资料:
(1)《某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已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正明;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8)经审查的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宗地图、查丈表、墙界表、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9)有关税费缴纳凭证;
(10)其它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