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分段累进税率,年税率为0.8%-20%。超过免税面积落在一般居住套数以内的部分,年税率为0.8%。超过免税面积落在一般居住套数外第一套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免税面积落在一般居住套数外第二套的部分,税率为5%。超过免税面积落在一般居住套数外第三套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免税面积落在一般居住套数外第四套或以上的部分,税率为20%。
2、套数排序以房屋购置时间为准,同一天购置的,以房屋面积大小排序。免税面积遵循套数排序依次扣除。
3、与家庭外成员联名持有房产的,也计为独立一套,面积按注明产权比例或平均分摊。
4、机构具有的住宅房产也可考虑使用5%或10%的单一税率,并禁止今后购买住宅房产。
多套房房产税的征收方式
一、纳税义务人:以具有名下房产的计税家庭或机构为纳税义务人。
二、计税家庭:夫妻、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的成年子女。夫妻以外的成年家庭成员具有独立房产后自动脱离不再为家庭成员。除继承外,今后应禁止未成年人具有房产。
三、征收对象:对计税家庭于全国范围内所具有的产权房以套数和面积相结合为基础征收房产税,非产权房待转为产权房后再计税。
四、计税依据:房产购置原值或评估值。
五、家庭一般居住套数:夫妻处在在婚状况的,一般居住套数为两套;单身未婚或夫妻处在非婚状况(包含离异、丧偶)的,一般居住套数为一套。机构一般居住套数为零,今后应禁止机构购买住宅房产。
六、家庭免税居住面积:等于人均免税居住面积乘以家庭人数,人均免税面积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为30-60平米。机构免税居住面积为零,今后应禁止机构购买住宅房产。免税面积以首套房所在地区制定的标准计算,首套房面积不足以扣除的部分,可于第二套房中扣除,依此类推。
七、计税时点:为上1年度12月31日,房产数据和家庭成员,皆已此为准。
八、税收优惠
(1)夫妻无子女的,遵循3人计算免税面积;(2)未婚单身或离异单身遵循1.5人计算免税面积但免税面积不超过60平米;(3)丧偶的单身和子女夭折的单身按2人计算免税面积;(4)拆迁补偿房产和享受低保家庭可免征房产税。(5)不是在市区范围内的旅游房产可免征或减半征收房产税。
九、征税流程
(1)税务部门于每年一月一日由房产税电脑征管系统自动生成纳税家庭成员信息和本地房产信息,并据此生成缴税通知单邮寄给纳税人,税款需在三月底前缴清,逾期开始计算滞纳金。家庭成员信息可由人口普查数据取得,也可由公安户口部门反馈取得。本地房产信息由住建部全国住房信息查询系统取得,包含纳税人在本地的全部房产和套数排序、可扣除免税面积等信息。纳税人认为缴税通知单信息有误的,可带上有关证件到本地税务部门办理更正手续。(2)凡欠交税款和滞纳金的,房管部门冻结纳税人名下全部房产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