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继承人的房产收归国家或是收归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继承人的财产需要先偿还债务、缴清欠下的税额,若是死者生前是集体全部制的组织成员,可将房产归给集体全部制的组织,大多数情形下是村委会全部,若是是城镇的居民,大多数是归国家全部。
法律依据:《中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该立刻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该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全部,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全部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全部制组织全部。
房屋继承过户该怎么办理
1、继承人若是想要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那么就需要到被继承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口,办理死亡正明。
2、办理继承过户的话就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含被继承人死亡正明;该套房屋的产权正明或其它凭证;户籍簿或其它可以正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联系的正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件等,若是是遗嘱继承则还必须被继承人所立的已被公证过的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该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的原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等。
4、若是有关部门将资料审核完毕并通过后,新的房产证书就会出来,按时领取即可。
房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1、法定继承,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2、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前留下来遗嘱,将房屋的分割处理实行了明确有效的约定;
3、诉讼继承,各继承人通过诉讼确定对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实行继承。
法律依据:《中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遵循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遵循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遵循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遵循下列步骤继承:
一、第一步骤: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步骤: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第二步骤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步骤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