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是只能还自己名下的房子,现在我国多地出台公积金新政,明确直系亲属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以及偿还房贷。例如珠海、深圳、唐山等地在自身还贷能力不足的状况下,做为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子女或父母也可以做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贷能力计算。
多地推“一人购房全家帮”有什么意义
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全国已有珠海、咸宁、天津等地推出一人购房全家帮法规政策。但是,各个地方法规政策细节略有不相同,例如珠海就明确,本市缴存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购房支付首付款,潮州则要求是要在今年6月至12月在本市购买一手商品住房,邵阳等地则强调,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从现在已出台这一法规政策的城市来看,主要以三四线城市为主,对此,地产行业资深研究员代表,出台这类法规政策的城市大多面临着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预期转弱、库存积压较多等压力,推出这样子的新政能够帮助有些想买房、但收入又不是非常高的年轻人,借助亲属的公积金来添加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利于实现家庭资金借助于效益的最大化,除了可以调动居民购房的积极性以外,还有利于下降家庭成员购房的成本负荷。